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向高层次发展,不断提高科研成果的档次和水平,鼓励广大科研工作人员深入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在《井冈山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办法(试行)》(井大办字〔2010〕13号)的基础上,特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 学术期刊等级分类:
(一)A类学术期刊
1.SCI源期刊;
2.SSCI、A&HCI源期刊;
3.EI核心库源期刊;
4.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的国内学术权威期刊(从CSSCI和CSCD核心库源期刊中遴选);
5.被《新华文摘》转载或摘录主要观点、被《红旗文摘》转载或摘录主要观点、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被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文献题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国家级文摘收录的学术论文视同为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B类学术期刊
1.EI扩展库源期刊;
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刊物(按对应版本);
3.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刊物和CSSCI集刊(按对应版本)。
(三)C类学术期刊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国内学术期刊(按对应版本);
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区刊物(按对应版本);
3.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扩展区刊物(按对应版本);
4.井冈山大学学报。
(四)D类学术期刊
1.国外一般性学术期刊;
2.省级以上(含省级)一般性学术期刊;
3.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具有正式出版号)。
(五)国际会议论文的认定标准,另行制订《井冈山大学国际会议论文认定办法》。
(六)港、澳、台学术期刊的级别由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三条 实行核心期刊退出机制。对学术性、专业性不强,各方面意见比较大的期刊,由各学科向科研处提出建议,然后由科研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审定通过后退出核心期刊目录。
第四条 对于报道类文章或除医学等特殊学科外,论文篇幅少于一个版面的学术论文,降低一个等级认定。
第五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井冈山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