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行政及学校学工处的领导与指导下,制订学生科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管理及调配使用工作。
三、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优秀毕业生”、“文明宿舍”、“先进班级”等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定、表彰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扶贫帮困工作,含贫、特困学生界定、建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贫、特困学生“减、免、补、勤、助、贷”等项工作。
五、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协助学院党委做好班主任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指导学生开展课余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