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网络建设与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学院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育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学院网站正常、稳定地运行,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网络管理机构

外国语学院的网络管理工作,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由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信息管理范围

1.外国语学院网站发布的院党委、行政及各系部科室、团委学生会有关信息。

2.在校内外各类网站和网络上发布的冠以“井冈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前缀和字样的网站、网页信息。

3.上述各类信息的更新。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发布带有涉及国家机密、政治问题、危害国家安全、干扰学校或社会正常秩序、内容不健康或虚假的信息,以及任何国家规定不宜在网上发布的其它信息。

5.不得承接任何网上广告宣传业务或进行商业活动。

三、信息上网程序

1.所有上网信息都应当经过审查批准。为提高效率,一般信息(主要指只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内事务)书面材料由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审批;重大事项提交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2.审批后可以上网的信息,向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员提交电子文稿进行网上发布;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3.发布网络信息的各科室,对已发布信息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网络信息管理员予以纠正;对已过时的信息应当及时进行更新。

四、管理责任

1.任何上网信息内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发布信息审批人承担责任。

2.网络信息管理员主要负责学院网页的制作,安全、稳定运行和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3.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则按《外国语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井大外院字【20120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