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委学生科、辅导员例会由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
二、团委学生科、辅导员例会原则上隔周星期四上午召开,遇需经会议讨论的事项随时召开。
三、听取团委学生科、辅导员工作汇报,总结交流前阶段工作情况,并对前阶段各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四、学习、传达学校团委、学工处及学院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布置下一阶段学院学生管理主要工作。
五、分析、研判学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讨论、确定学生的评优、评先、评奖、评助等各种事项。
七、讨论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并上报学院。
八、讨论学管人员的评优、评先等项工作。
九、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并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