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校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负责学生科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订和修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学期或学年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主持学生科全面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的布置、检查、督办、总结,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岗位考核;组织全科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学生管理工作任务。
四、负责班主任聘用及班主任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交流会,提高班主任工作效果。
五、加强对辅导员的管理。
六、负责学生奖励和处分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及时了解并汇总、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定期进行思想调查,结合实际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
八、指导学院学生会的组建和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