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班由副班长全面负责考勤,每天做好录,于每周五对本周出勤情况作出小结,并将考勤本交至班主任检查。如副班长有事导致无法考勤,可临时委托团支书或学习委员代为考勤。如出现徇私之举,则在查实后,直接扣除综合测评分五分。
二、请假程序:
二节课之内班长批准;
一天之内班主任批准签字。如事情紧急无法获得签字,可电话联系,拒绝短信请假,之后在班主任处补签字;
二天之内,学生科批准。请假者在学校网站下载正式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后,再由学生科科长签字;
七天之内,学院批准。请假者在学校网站下载正式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后,再由分管院领导签字;
七天以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批准。请假者在学校网站下载正式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后,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再由教务处处长签字,最后由分管校领导签字。
三、在获准期限之外尚需延假,则须重新按下一程序请假,之前的请假作废。
四、请假者将书面请假条返回班长处,由班长交至任课老师查看,并收回存底,做好请假记录。
五、在请假手续完成之前,缺课按旷课记录,班长见合格请假条后注销先前所做的旷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