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流程 2017年10月18日 规章制度 违纪事件发生 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调查 递交书面调查报告到学生科 (辅导员) 学生科进行调查、核实 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党委、行政 (学生科) 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学院党委、行政) 反馈处理决定给学生科 报送学工处 (学生科) 反馈给辅导员 (学生科) 反馈给学生,并按规定告知学生家长,做好落实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 分享到:QQ好友微信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复制网址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