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院团委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大量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随着形势的变化,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职能和方式、方法也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团组织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暴露。为了使我院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能顺利完成,更好地发挥团学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团学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上级团学组织的有关精神,现就我院基层团学组织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按照团要管团、从严治团的方针,严肃团纪,分明奖惩,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
关于团内奖励问题。院团委每年“五四”期间向校团委推荐表彰一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等;每年九月份表彰一批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论文作者。
关于团内惩处问题。第一、团员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或一个学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上报校团委处理;第二、受学校、学院行政处分的团员,上报校团委给予团内处分;受学校行政留校察看处分的团员,上报校团委给予留团察看或开除团籍处分。
二、加强团员教育,强化团员意识,使团员管理工作步入有序发展轨道
1.发展团员。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下,大力培养和吸收优秀青年学生加入团的组织。发展团员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进行,不能搞突击发展。发展团员要经过学院团校培训,合格者方可入团。手续齐全后,上报团委批准。
2.团员教育。对团员青年灌输理论、传授团的知识是团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团员教育可通过团校培训、讲座、座谈会、报告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团员教育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院团委建立院业余团校,并做到“四有”:有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学员、有教学计划。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约束机制的功能,使团组织更好地服务于我院教书育人工作
团委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对团支部、班委会及其所对应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把团组织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形成一个上下贯通的机构网络,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的梯队建设。这样,既有利于相对分工,又密切配合,既不沿袭传统,又有所创新。为此,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决心,努力健全以下几项制度:
1.请示汇报制度。团干部要坚持重大事情的请示汇报制度。各团支部、班委会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团委、学生会请示汇报。
2.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有利于统一思想、互通信息、研究工作、提高效率。力争确保每周一次,以了解、掌握部门工作情况。要在坚持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召开团学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布置团学工作。
3.干部述职考评制度。所有学生干部每学期要对所任职务的业绩及工作表现进行书面述职。团委、学生会以及团支部、班委会的主要干部的述职材料,由团委签署意见。院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本院团委、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的考评。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考评工作提供材料和依据。
4.值日制度。干部值日对于检查落实所安排工作的完成程度,接受突发性任务有很好的帮助,院团委、学生会加强值日制度,严格考勤,杜绝遇事找不到人的现象。
5.“三簿一册”和“四会一课”制度。团支部要坚持“三簿一册”和“四会一课”制度。要认真填写“三簿一册”即团支部工作记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团费收缴登记簿、团员花名册。要定期举行“四会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并做到有内容有记录。团委要不定期检查“三簿一册”的填写情况和“四会一课”的开展情况。
6.学生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联系基层有利于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有利于真实、有效地了解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团委、学生会妥善统筹安排学生干部联系班级日程表,作出要求,收集信息,做好工作。
四、加强团干部的自身建设,使各级团干部思想好、学习优、作风正,成为广大团员青年最信赖的朋友
团干部的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他们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去做好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我们要培养的干部队伍目标是:思想上成熟,政治上坚定,学习上优良,作风上务实,纪律上严格,“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使团干部更像团干部,真正成为广大团员青年最信赖的朋友。
思想上成熟就是要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党课、党章学习;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动态,思想稳定、进步。
政治上坚定就是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信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强烈的报国之心;能认真组织和带头学习政治理论,收到较好的学习效果。
学习上优良要求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没有重修课程,有力争上游的劲头,勇于拼搏的精神;政治理论学习要达到良好。
作风上务实要求工作上求实苦干,有组织领导才能,顾全大局,作风正派,为同学所公认。深入同学,广泛接触,广交朋友,做同学的知心朋友。严于律己,廉洁公道。
纪律上要求能模范带头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严肃组织纪律性,对于做出的规定能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对于违纪同学敢于批评和说服教育。坚决做到在遵守纪律上讲“严”字,在执行纪律上求“明”字,绝不徇私情,秉公办事,以身作则。
各级团学干部要严格按照上述的培养目标,努力在思想上、学习上、作风上达标,始终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要加强对全院团学干部的检查、监督和考评。要建立科学约束和竞争机制,打破学生干部任期“终身制”,真正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