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钰金同学的退学处理告知书

黄钰金同学,学号:2203108023,身份证号:(360*************21):经审查,你因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休学期:2022年12月一2023年12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和《井冈山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学校拟对你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请你于2025年6月22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学院联系地址:井冈山大学九栋教学楼B-304教务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96-8116907;QQ:371286137;联系邮箱:371286137@qq.com;联系人:刘老师。逾期未作陈述和申辩,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学校将按照程序作退学处理。

井冈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