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办理 2012年10月22日 就业指导 1、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要求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到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县)委组织部门。 2、办理了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入“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所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流动毕业生党员支部”。 分享到:QQ好友微信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复制网址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