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课堂教学规范条例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搞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为使课堂教学能更充分发挥其教学的基础环节作用,使广大教师、学生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师规范条例

(一)课前准备规范

1、教师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等服饰进入课堂。

2、教师上课前带齐教材、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料。

3、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连接好多媒体设备,做好上课准备。应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二)课堂教学形式规范

1、教师应在授课第一周内,将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纸质或电子版)提供给学院备存,并将电子稿发给班级学习委员,使学生充分了解课程的教学要求、学习内容、教学安排与考核方式。

2、教师不得无故缺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找人代课。排定的课程表不得任意更改(包括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如确需更改,须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教师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要事先办理好调、停课手续。调、停课后必须按计划进行补课。

3、每次上课前应以合适的方式表明上课时间的开始。

4、教师在教学规定时间内应坚守岗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为静音,严禁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课堂、课间均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严禁 上课时接听电话、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

5、教师授课应声音洪亮,能够运用肢体语言配合教学。所有课程要求尽量用外语授课,语言表达准确简练。教授公共外语的教师原则上要求用外语授课,也可根据学生的程度和学生的要求双语教学。用中文讲课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应首先向学生作自我介绍,留给学生联系方式;应向学生说明本课程的性质、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等事项;要求学生作好课堂笔记;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学习方法。

7、教案书写要求科学规范、准确地体现教学思想,教学设计合理,记载详细,实用性强。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步骤、时间安排、教学设计、教学内容、课堂小结等内容。

8、多媒体课件结构合理,条理清楚,每个模块有明确的主题和相对完整的内容。制作质量较高,能以丰富而精炼的内容、方便有效的表现形式、生动悦目的画面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参与教学。多媒体课件应避免书本的简单重复和过多的文字,注意运用视频、动画、声音等多模态媒体,但内容必须与授课内容相吻合。

9、板书应工整条理,层次分明,无错别字。

10、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授课内容,科学适量而有计划地安排作业内容和形式;作业应具有典型性,要侧重于概念的理解和能力的训练;教师必须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要善于从作业中发现学生学习上的问题。

11、每单元授课结束后,教师应向学生提供相关的参考文献,帮助学生深化学科知识,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课堂教学内容规范

1、教师必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路线和方针、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课堂教学内容要有利于学生优秀品德的培养,有利于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2、教师必须合理安排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应按照备课组统一设定的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教师应确保每个教学单元的知识内容充实,难易、深浅安排要均衡合理,教学过程要紧凑,恰当分配和充分利用时间。

3、合理选择授课内容,教学应符合学校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在传授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素质培养和能力训练。

4、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着重讲思路、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联系,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

5、教师授课过程必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应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做到教书育人;联系操作实际,运用实践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联系社会实际,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象,提高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根据语言学科的特点,注重知识讲授与技能训练相结合。

7、教师授课要突出传授知识的结构体系,要把每节课的教学内容融入知识结构的大体系中。讲授新内容前要对上节课讲授过的内容做简要回顾,注意新旧内容的衔接,讲课结束前要对所讲内容做简要的概括和总结,以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

8、教师在教学中应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介绍学科前沿信息及本人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见解,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9、每一次授课的教学内容应相对完整,不能出现知识点支离破碎的现象,注意知识讲授、技能训练、复习巩固、布置作业、课外辅导、检查测验等教学环节的有机结合。

(四)课堂教学方法规范

1、课堂授课必须逻辑严密,论证严谨,讲解透彻,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授课过程循序渐进,讲解由易到难,深入浅出。

2、教师授课过程中应注意学科知识交叉、内容拓展,并做到融会贯通,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利用不同学科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方法要讲求引导启发。课堂教学形式应多样化,把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放在重要位置。提倡运用提问式、启发式、导学式等多种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4、教师组织课堂讨论应做好充分准备。题目或内容应于讨论课前告知学生,使学生明确讨论的目的和要求,并在课前做好查找资料、拟定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在讨论中,教师应启发学生独立思考,鼓励学生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引导学生逐步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做好归纳和总结,使学生获得正确的观点和系统的知识,纠正错误的、片面的、模糊的认识。教师应合理控制讨论进程,不得借讨论浪费学生的学习时间。

5、教师上课过程中要避免照本宣科、照屏宣读、罗列堆砌、平铺直叙、过度依赖多媒体手段等问题。严禁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频或者视频。

6、教师授课应设置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提倡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共同创造和谐、民主、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氛围。教师授课语言应文明、得体,不庸俗、不粗俗,不卖弄、不做作。

7、教师授课结束后,应注重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对知识的需求情况、对能力的发展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教师要有课堂管理意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学生如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教师应报学生所在学院(部)予以教育和处理;禁止出现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取消学生听课资格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六)课程成绩规范

学生的课程总成绩由四项构成:出勤、书面作业(含小论文、实验(实训)考核等)、课堂表现、期末考试。四项内容各占10%20%10%60%。任课教师每堂课都要对任教班级进行考勤,并且在班级课堂考勤表上签名确认。每一位任课教师都应把学生的出勤到课率作为重要的教学评价指标之一,并在学生平时成绩中予以体现。对一学期内旷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其本课程的考试资格。

二、学生规范条例

(一)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

(二)在上课铃响前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三)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发短信、玩手机,不得在课堂上睡觉、吃东西、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进出课堂。

(四)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与教学互动,积极提问或发言,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

(五)做好值日工作,维护教室清洁,课间及时擦黑板。 

三、本条例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外国语学院课堂教学规范条例》(2006年10月制定)同时废止。

 

                     井冈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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